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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1日 10:50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次

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从2016年10月10日开始,2016年10月31日结束。

1、凡拟报考山西农业大学的考生或拟在山西农业大学报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均须认真阅读《山西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和《山西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在网上报名前,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认真阅读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登陆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http://www.sxau.edu.cn/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认真阅读《山西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生研究生招生简章》、《山西农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有关公告信息,凡不按要求选择报考点、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2017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报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不予确认。

3、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合格,报名系统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考生要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避免发生选错考点的现象,根据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通知,我校考点只接收山西农业大学和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其他考生一律不予现场确认。

山西农业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请关注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

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请按照《山西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之规定,选择正确的报考点。

5、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如有错报,一定要在网上报名期间及时修改,以免造成报名考生不能确认的现象发生。

研招网实行实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有效用户,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重要信息要慎重选择,一旦生成报名号后则不可以修改。报名成功后,如发现确实需要修改信息,请使用已成功报名的账号登录,点击“新增报名信息”填报新的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确认正确的报名信息即可。原有报名信息所对应的报名号现场不确认则自动作废。

6、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且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7、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考生务必牢记个人的“报名号”和“密码”,避免出现不能现场确认和不能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考生要妥善管理好自己考研的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因网报“用户名”和“密码”泄露可能发生的有关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9、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并签字,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和指纹信息。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考生报名现场确认要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要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确认后报考费不再退还。

各种复印件及证明都无法作为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考生要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如因证件不全无法进行报名确认,考生自己负责。

10、考生要按照报考点要求准时确认,自觉维护确认场所秩序,遵纪守法,文明确认。对故意扰乱考点确认场所秩序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报考资格。

11、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2016年12月15日—26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12、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省对违规违纪考生的处理规定: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13、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组织实施,若我考点达到最大容量,出现无法容纳更多考生参加考试的情况,我考点将关闭考点报考功能,考生可继续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点报考。

考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及时查看报考点网报公告或通知。根据往年的规律,网上报名最后一日是修改和报名的高峰期,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几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完成网上报名,避开高峰期,以免影响到后面的各项工作,将时间集中到备考中去。

14、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为准。

15、报名、考试和录取期间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zsb.sxau.edu.cn/yjs/wzsy.htm),及时查阅有关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方面的通知。